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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25日个税修正案意见通过互联网向全国征集以来,已收到超过22万条意见。在这创纪录的22万条征集意见足以反映人们对个税改革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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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3年个税改革就曾被提上议程,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而被搁置。而今年个税修改意见的征集正是在通胀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提出的,因此各方反映激烈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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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Y S& C# f% X* L; ?8 d' _本次的个税修改起征点应该上调多少是各方争论的焦点之一。对于《草案》中将3000元作为起征点各方有各自不同意见。多数网友认为,见于当下居民消费价格的上涨和严重的通胀压力,3000元起征显得有些“苛刻”,一位网友甚至抱怨到:“一个月3000元的工资减去1500元的房租费用和1000元的生活费再减去将扣除的个税,每月只能剩余两三百元,这样的情况毫无未来可言。”不禁使人心生感慨。而对于3000元起征一些经济学专家则认为需要降低。多数专家认为,科学、合理的减除费用标准应当与有关经济指标具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草案关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3000元的规定已经超出了合理比例,不宜再提高。对此曾引起许多网友的愤怒,有的网友甚至直接批评这些专家:“不食人间烟火”。而到底个税起征点应该定到多少合适,多数网友认为应当在4000元或5000元。( [6 \- [' b Q1 _$ J3 \* S& b
; ^8 Z1 \% i8 m我国的个税制度虽然已经历了数次的调整,但总体上仍然是不分地域不分家庭收入情况的“一刀切”的纳税制度,在这种“一刀切”的个税制度下除去收入处于底层的人群无力去考虑纳税问题外,对于一些有其他收入来源的高收入人群来说,税收的多少似乎无关痛痒。可是工资收入水平处在中间段的公民所处的地位则十分尴尬了。而不考虑地方收入差异和家庭情况等因素一味地按照个人工资收入来收取个人所得税,致使“个税”已然沦为“工资税”。这样的征税显然其公平性有待商榷。2 i6 V) @3 o( f9 k8 ?3 ^
' x" b; k, T A9 d9 E4 X# `而在网友的意见中除起征点的讨论外,也对征税的地域性,家庭环境等因素进行了热议,如何将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工资水平、消费水平、家庭状况等因素综合起来,制定出最公平合理的个税征收制度,摆脱原有的“一刀切”的征收制度,其意义或许远大于将起征点抬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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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税收说到底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这点来看,税收高一点也无妨。但如果国家税收不能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落到实处的话,人们的压力仍未减轻,那么起征点抬高多少也无太大意义。 $ u" a3 t2 ]6 U) b0 x9 d4 d&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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